浙江杭州。周女士带着3岁的孩子去商场玩,孩子将手伸到娃娃机取物口时,突然一动不动地呆住了,周女士很快意识到事情不对劲,后来发现是被电了,送到医院后,诊断为“电击伤”,她找到商场理论,对方却表示让她找“娃娃机”!
7月31号中午11点左右。周女士带着孩子去理想银泰城玩,孩子在玩娃娃机时,弯腰去娃娃机的取物口拿东西,突然一动不动了。周女士看到后上前拉孩子,发现孩子是发呆的状态,整个人是麻了的感觉。
周女士发现孩子似乎想哭却哭不出来,她意识到有些不对劲,把手也伸进取物口,发现娃娃机里面漏电了,自己也被电了一下。
事发后,周女士把孩子送到第一人民医院,初步诊断为电击伤,后来又送往浙大儿院留院观察一天。诊断结果为心脏的心肌酶指数严重偏高,有心肌受损的情况,而且身上还有三处被灼伤。
目前,孩子的医药费已经花了5000多,自己和孩子奶奶都请了假照看孩子,因为是心脏的问题,所以无法保证会不会在后续再出现问题,医生也建议以后要定期检查,这都让周女士有所担心。而且孩子心理创伤也比较大,只要看到这些娃娃机一类的机器,动都不敢动。
现在事情过去了一个多月,周女士也多次找过商场方面和娃娃机厂商,但一直没有得到一个正面的答复,商场的意思就是让她去直接和娃娃机协商就好。但周女士认为,他们是来商场购物、买东西的,而不是专门为了玩娃娃机才来商场的。
由于对方如此推诿的态度,周女士将此事反映给媒体,来到商场后,一位工作人员表示,目前处于假期,假期过后,会将此事反映给商场的相关负责人来处理。而周女士也只能再等等看。
虽然不清楚后续会如何协商,不过事已至此,恐怕后续的协商也不会太乐观,毕竟事情都过去一个半月的时间,如果真的能协商好,恐怕也不会在假期来维权。谁不希望趁着假期带孩子多玩玩呢。
对于孩子来讲,这种意外完全是无妄之灾,这跟走路时摔了一跤不一样,而且心脏的问题也不同于其他的皮外伤,会不会有后遗症这都不好说,毕竟孩子还小,但最起码,要把当下的问题解决,最起码孩子的医药费还是要赔付的。
一般来讲,在商场发生儿童受伤的情形,第一时间我们要找到儿童受伤的原因,无非是两种情况,其一是商场本身的安全保障没有做到位,导致了儿童受伤。其次是第三人造成了儿童的受伤,那么,根据这两种情况,监护人在维权的时候能够更容易找到责任人。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:宾馆、商场、银行、车站、机场、体育场馆、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、公共场所的经营者、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,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造成他人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,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,经营者、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,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。经营者、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,可以向第三人追偿。
从商场方面的回复来看,娃娃机是由第三方公司提供的,那主要责任肯定是娃娃机厂家。不过,商场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造成他人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仅仅是帮忙在中间协调,这是肯定不够的,至于商场方面和娃娃机厂家如何划分责任,那就是他们两家自己的问题了,这与周女士无关。这里最无辜的,就是孩子了,还是希望事情能够尽快解决,也希望孩子的身体无大碍。